在福建省厦门等城市的婚姻纠纷中,出轨取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始终是司法实践的焦点。随着婚外情引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当事人为证明对方过错,常采用私人侦探、监控设备等手段,但取证行为的合法性边界模糊,易引发法律争议。
厦门凯骋调查机构律师谈到从合法性来看,福建省法院明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在厦门某案例中,妻子雇私人侦探进入第三者住所拍摄的视频,因侵犯隐私权被法院排除;而在公共场合(如餐厅、街道)拍摄的亲密画面,通常被认定为合法证据。此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若能证明关联性且来源合法(非非法破解获取),可作为有效证据。
私人侦探的取证行为在广东存在灰色地带。我国尚未明确私人侦探的法律地位,其采用跟踪、偷拍等手段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厦门警方处理的一起案件中,某侦探公司因非法安装定位器被查处,委托方也因“教唆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事人委托私人侦探取证需谨慎,避免触犯刑律。
司法程序中,证据认定需满足“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厦门中院判例显示,单一证据(如孤立聊天记录)难以认定出轨,需形成证据链(如亲密照片+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同时,当事人常因证据瑕疵(如录音未表明身份、视频未标注时间地点)导致举证失败。
建议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取证:留存配偶与第三者的公开场合互动记录、向第三者的大额转账凭证;涉及隐私场所的,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福建省司法实践强调,取证需平衡“保护无过错方权益”与“尊重公民隐私权”,这一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基本行为指引——合法取证是维护权益的前提,逾越法律边界的“证据”终将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