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与调查有什么区别
1.侦查与调查在法律领域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2.侦查特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针对刑事犯罪进行的立案侦查,而调查则有着更广泛的适用范围。
3.两者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职能部门,纪委拥有调查权,而公安、检察的侦查机关则拥有侦查权。
4.简言之,侦查主要关注刑事犯罪的调查取证,而调查则可能涉及更广泛的领域,如行政、纪律等方面的调查。
二、公安机关侦查程序概述
1.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包括一系列严谨的步骤。
2.侦查行为,这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如:
(1)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等;
(2)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3.侦查终结,即侦查机关在通过一系列侦查行为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
三、补充侦查的情形
1.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这通常发生在审查批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
2.当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时,它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3.但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4.补充侦查是确保案件事实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准确的起诉决定,同时也是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必要环节。
在整个侦查过程中,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你是否对侦查与调查的区别有所理解?在法律程序中,这些环节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厦门调查公司将持续为你提供调查取证法律知识的普及!